本网讯(《车友之家》通讯员 曾猛)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巴山大剧院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达州交警支队决定对达州城区西外新区巴山大剧院周边道路实施单向循环交通组织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巴山大剧院周边道路车辆实行单向循环通行。即:巴山大剧院金龙大道北延线路口至塔石路巴山大剧院东侧环路路口至塔石路巴山大剧院西侧环路路口至巴山大剧院金龙大道北延线路口实行单向循环通行。
二、金龙大道北延线方向车辆禁止左转驶入巴山大剧院西侧环路;塔石路方向车辆禁止左转驶入巴山大剧院东侧环路;塔石路莲湖大坝方向车辆禁止左转驶入塔石路巴山大剧院路段。
三、巴山大剧院周边道路严禁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请有序停放至周边各停车场。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7年4月2日起实施。